普洱市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于2004年8月经普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批准成立的三级培训机构,位于普洱市宁洱县梅子镇胜利煤矿。法定代表人为李俊松。主要承担着普洱市所有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任务。中心自建立以来,认真履行和遵守省局赋予的煤矿安全培训工作职责。在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及省培训中心领导的指导和帮助下真正发挥培训机构服务企业、服务安全生产、服务经济建设的作用。依据《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4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安全培训考核“应当坚持教考分离、统一标准、统一题库、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布推行有远程视频监视的计算机考试”的要求。
   培训中心设置情况:培训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4名,有取得资质的教师22名(专职教师7名其中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2名),教室4间,电脑室1间,有固定的可以同时满足200人的教学成人用桌椅,有实验室4间,有炮采生产系统及安全演示装置、电动机综合保护演示装置、煤电钻综合保护演示装置、智能瓦斯(煤尘)爆炸实验装置、风电瓦斯闭锁演示装置、三专两闭锁演示装置各1套,配备教学手提电脑6台,台式电脑22台,有多媒体设备及教学光盘,基本上能满足中心培训教学要求。    
在培训基地我中心专门设置一个后勤管理机构,并有一套完整的后勤管理制度,做好学员的食宿及文化娱乐活动,使学员能安心学习,身心愉快地进行培训,从而保障培训工作能保质保量的完成。
   普洱中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紧紧围绕“安全为天,教育为本”的安全教育思路,严格按照《安全培训规定》,在机构核定培训范围内开展了“重安全管理、重安全培训”的工作。
   单位电话(传真):0879-3331198
   单位负责人:毕思文(13887978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