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各煤矿安全技术培训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培训等领域十部规章的决定》(总局第80号令)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根据《云南省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关于印发2015年度煤矿安全培训计划的通知》(云煤安培〔2015〕5号),现将举办2015年第六期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合格证”复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训对象
2014年参加培(复)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的井工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参加复训人员名单见附件2。
二、学历要求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学历要求:生产能力或者核定能力每年30万吨及以上煤矿,应当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采矿、机电、通风、地测、建井)大专及以上学历;生产能力或者核定能力每年30万吨以下煤矿,应当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采矿、机电、通风、地测、建井)中专及以上学历要求;其中法定代表人不作学历要求。
四、报到时需提交材料
(一)云南省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合格证培(复)训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一份;
(二)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本人体检健康证明一份;
(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A4纸)一份;
(四)本人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本人《安全资格证》原件。
以上所需资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红章。
五、复训时间、地点及收费
(一)时间:报到时间2015年9月18日;复训时间2015年9月19日-9月25日。
(二)地点:云南省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昆明市北郊龙头街麦地村258号)。
乘火车线路:火车站乘坐23路公交车或乘坐地铁2号线到龙头街站下车右转100米即到。
乘客车线路:昆明长途汽车北部客运站北行800米或乘坐23路、25路、96路、168路、182路公交车、地铁2号线到龙头街站,左转100米即到。
(三)收费:按有关规定核收复训费28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食宿费1760元);教材费据实收取;交现金或者刷银联卡。
六、相关事宜
(一)请各地煤炭主管部门和培训机构及时通知并督促辖区内煤矿按时送培相关人员。
(二)参训学员须按时报到,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三)请各县级煤炭管理部门在资格审查时严格把关,并认真签署审批意见。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刘鸿俊 手机:13987155261;
于化存 手机:13708879251;
传 真: 0871-65892488。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培训等领域十部规章的决定》(总局第80号令)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根据《云南省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关于印发2015年度煤矿安全培训计划的通知》(云煤安培〔2015〕5号),现将举办2015年第六期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合格证”复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训对象
2014年参加培(复)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的井工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参加复训人员名单见附件2。
二、学历要求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学历要求:生产能力或者核定能力每年30万吨及以上煤矿,应当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采矿、机电、通风、地测、建井)大专及以上学历;生产能力或者核定能力每年30万吨以下煤矿,应当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采矿、机电、通风、地测、建井)中专及以上学历要求;其中法定代表人不作学历要求。
四、报到时需提交材料
(一)云南省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合格证培(复)训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一份;
(二)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本人体检健康证明一份;
(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A4纸)一份;
(四)本人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本人《安全资格证》原件。
以上所需资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红章。
五、复训时间、地点及收费
(一)时间:报到时间2015年9月18日;复训时间2015年9月19日-9月25日。
(二)地点:云南省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昆明市北郊龙头街麦地村258号)。
乘火车线路:火车站乘坐23路公交车或乘坐地铁2号线到龙头街站下车右转100米即到。
乘客车线路:昆明长途汽车北部客运站北行800米或乘坐23路、25路、96路、168路、182路公交车、地铁2号线到龙头街站,左转100米即到。
(三)收费:按有关规定核收复训费28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食宿费1760元);教材费据实收取;交现金或者刷银联卡。
六、相关事宜
(一)请各地煤炭主管部门和培训机构及时通知并督促辖区内煤矿按时送培相关人员。
(二)参训学员须按时报到,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三)请各县级煤炭管理部门在资格审查时严格把关,并认真签署审批意见。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刘鸿俊 手机:13987155261;
于化存 手机:13708879251;
传 真: 0871-65892488。
云南省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2015年8月31日
2015年8月31日